兒童保單大戰 攤牌
兒童保單大戰 攤牌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邱金蘭╱台北報導】
攸關保險業龐大商機的兒童保單大戰8日將攤牌,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將審查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案,立委提案版本共有四種,重點包括全面禁止死亡給付或降低喪葬費金額等,對保險業各有不同衝擊程度。
財委會今天將審查的修正案,主要是立委高志鵬、陳根德、余政道及張嘉郡等四人提的修正版本,不論修法結果如何,對保險業都將有重大影響。
據了解,財委會召委賴士葆也可能在綜合各立委意見後,提出折衷版本。
金管會提出的書面報告,並未表明對立委版本的具體立場,僅表示如能兼顧道德危險防阻、消費者保障需求及保險業產業發展等原則,予以適當融合,應能回應社會各界期盼。
現行保險法第107條規定,以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,除了喪葬費用給付外,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。
陳根德及高志鵬版本較相似,都是比照英國、法國和南韓作法,全面禁止兒童保單死亡給付,以避免可能的道德危險。
張嘉郡版本則採折衷作法,將兒童保單的年齡從14歲以下提高到18歲以下,並限制喪葬費不得超過相關法規的喪葬費用,如勞保喪葬補助津貼最高21萬元等,預估約50萬元到60萬元。
余政道則同時提出簡易人壽保險法修正案,讓中華郵政公司銷售的保單可跟一般保險公司的適用相同規範,但簡易人壽保險法主管機關是交通部,無法排入今天財委會審查。
據了解,原本立委楊瓊瓔也擬妥修正版本,明訂以未滿14歲者為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,死亡給付部分須到被保險人滿14歲才生效,被保險人如果在未滿14歲前死亡,保險公司退還已繳保費並加計利息,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的帳戶價值,以有效杜絕道德風險。
至於學生平安保險、旅行平安險等,較無道德危險顧慮,楊瓊瓔版本則明訂排除,以免兒童保單修法波及學生權益。
其中,楊瓊瓔版本衝擊面最小,是保險業者較能接受的版本,但這項修法案後來並未付委,因此未排入今天的審查。
由於不少兒童保險死亡給付都連結醫療險、教育年金,兒童保單修法對所有保險公司都會有影響。
【2009/06/08 經濟日報】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