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委會的禮物 育嬰津貼上路
勞委會的禮物 育嬰津貼上路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陳素玲/台北報導】
母親節來臨,對很多年輕媽媽來說,今年最好的禮物莫過於5月1日上路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。從擴大適用對象到30人以下事業單位,讓所有受僱勞工都有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資格,到留職停薪期間可領取投保薪資六成,至少領6個月;一旦育嬰滿期重返職場,還補助雇主對留職停薪員工職業訓練費用。
最快6月初發出第一筆津貼
勞委會表示,截至5日為止,才5個工作天,勞保局已經受理256件申請案,詢問電話更是沒有間斷,若以過去尚無育嬰津貼,已有2.7萬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來看,預期未來申請人數還會迅速增加,估計最快可在6月初發出第一個育嬰津貼。育嬰津貼的付諸實現,對來自婦運團體、即將上任屆滿一年的勞委會主委王如玄,格外具有意義。
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通過後,明定只要家有3歲以下子女,父母雙方都能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並同時修正擴大適用對象到30人以下事業單位,此部分直到3月底立院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案,增訂育嬰津貼後,兩者一起自5月1日同步生效。也就是說,目前全台所有受僱勞工,只要符合條件,都可申請育嬰津貼,讓有育嬰需求的職業婦女「有假也有錢」。
協助雇主解決人力問題
至於過去勞工申請產假或育嬰留職停薪最擔心的工作問題,勞委會也有配套措施。人力銜接問題,勞委會全國351個就業服務據點都已建立「短期人力資料庫」,以退休人員、二度就業婦女、初入職場者等為主要對象,協助雇主解決人力短缺問題。
留職停薪勞工重返職場部分,勞委會強調,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規定,申請復職,雇主不得拒絕,而且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,雇主應隨時與受僱者聯繫,告知與其職務有關的教育訓練訊息,一旦雇主為育嬰留職停薪員工返回職場時辦理復職訓練,職訓局也將提供補助。
【2009/05/09 聯合晚報】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