龜山鄉民意外險 最高賠50萬
龜山鄉民意外險 最高賠50萬
【聯合報╱記者賈寶楠/龜山報導】
龜山鄉民意外保險上路!5月6日零時起,設籍龜山鄉的民眾因意外導致身故、殘廢者,可檢具相關證明向鄉公所申請理賠,額度最高50萬元。
龜山鄉公所去年決定開辦鄉民意外保險,本月5日決標,得標廠商富邦產物保險公司昨天與公所社會課敲定合約內容,鄉民意外險從6日零時起生效,有效期限到明年1月31日11時59分止。
社會課長羅春霞說,只要在合約有效期限前設籍龜山鄉滿6個月的民眾,都能享受意外險保障;若母親符合資格,其新生兒設籍滿15天也能獲得這項社會福利。
符合資格的龜山鄉民,在合約期限內若因意外導致身故、殘廢,從發生日起算2年,都可主張契約權利、申請理賠,最高可獲50萬元賠償。富邦產險每周一、三、五在鄉公所服務台設置理賠中心,上午11時到下午3時,由專人受理收件、提供解說,今天開始實施。
羅春霞說,申請流程、應備文件都在公所網站公布,有需求的民眾可親洽或致電社會課,這項政策將視鄉民反應再決定明年是否續辦。
【2009/05/13 聯合報】










